新训无薪还遭诈赌,未领薪就欠债!
台中某间保险代理人公司,被离职员工爆料报到前14天是不支薪、且要求员工打赌,输了要给钱、要求员工做『心经玻璃报价』种种不合理的行为,目前劳动局正介入调查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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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新人从报到时公司就要支付薪资:
这一点我想很多保代公司都会玩这一招啦,但求职者要有一个基本的概念,从报到开始就是计算薪资的开始,教育训练本就是企业的成本,不得无故转嫁给员工。
二、在面试中加了『报价』的方式是自由的选择:面试官要求求职者看办公室的心经玻璃,并要求求职者提供报价数字。我个人觉得面试的方式有很多种,只要没有涉及到金钱关係,都是可以接受的。
三、但如果要求支付类似差价就会有触法的可能:但如果要求员工给付任何的金额,不论是什么形式,那个人觉得就会有违反就业服务法第5条,关于广告不实、向求职者收受保证金的规定。我想劳动主管机关应该会从这一块下手,因为一次就是30万,惩处效力ABC强!
四、签立借据然后扣薪的方式便是违法:看一下案例,这很明显就是假面试真诈财,求职者如果看到有类似借条、赌注等怪怪的场合,请马上起身。文章中面试官一直以『不想要这份工作了吗?』这种半带恐吓的方式来引导求职者签下借据。要说没有问题,那是不可能的啦!请勇敢的拒绝,并马上离开这间公司。 再者,用借条来抵扣工的薪资,根本就是巧立名目来苛扣员工的薪资,这种企业,我看要不中招很难啦!
五、遇上这种条件应立即走人,并投诉主管机关:不论我强调、宣导多少次,还是会有学生中招,所以当下的选择是很重要的,不要怕拒绝人、不要怕没有工作,这种企业就算留下来,难道就会有发展?有保障?如果你的公司是如此模样的话,请马上走人,并向主管机关申诉,就是有这种恶质企业让其他良善企业因此受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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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海威
劳动法令可以很简单、也可以很複杂,我希望用ABC白话、易懂的文字来让大家了解其中的内容,也希望透过大家的学习,慢慢将这个劳动法令观念建立起来,在职场上获得应有的保障。